【项目奋战年】镇区更新改造,仑苍这几户家庭有话说…

来源:海丝商报       时间:2023-06-23 23:03:29

22日,记者从仑苍镇中心镇区更新改造项目指挥部获悉,自征迁工作启动以来,该项目得到仑苍乡亲的积极响应,目前已累计签约393宗,签约率超78%

征迁,腾的是眼前的空间,谋的是长远的发展,改善的是人民的生活。当天,记者走访了该项目征迁范围内几户已签约的困难家庭,实地了解他们的看法。


(相关资料图)

灰白的空心砖墙体、生锈的铁皮屋顶……与身后数十层的现代小区形成鲜明对比,这便是仑苍村新村村民洪月的房子。走进没有空调、闷热无比的小屋内,记者看到,右边是用来待客简易茶座,左边是小厨房,还有简单做的隔间。

“我这个铁皮屋子已经30多年了,冬冷夏热,下雨天还一直漏雨。”洪月坦言,100多平方米的铁皮屋,除去房间、厨房,连几个孙子做作业的书桌快没地方放了。

洪月告诉记者,铁皮屋虽然30多年前就取得宅基地建设审批,但由于丈夫老吴生前长期卧病在床,家里的收入大部分要用来看病,并未留下积蓄,而儿子常年在外靠送外卖为生,她身体不好长期在做保洁,收入经常要用来帮忙补贴三个孙子的学费和生活费,一直无力建新房。

“听说市区征迁的新小区已经建好搬进去了,真的很羡慕,希望我们也能早点享受。”洪月表示,很期待能早日回迁,和孙子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而在仑苍村油园的林梅卿家,记者看到,小小的50多平方米,住了一家4口人,他们夫妻和小孩住在铁皮搭盖的2楼2间房间里,而厨房就设在林梅卿夫妻的房间里。

“实在是没有多余的房间用来做厨房了。”林梅卿告诉记者,她和丈夫在周边打工,家里还有中风的婆婆,没有积蓄买房,而家里面积小,没办法隔出房间,所以只能在他们的房间里隔出一个小厨房。

和洪月一样,林梅卿也希望能早日完成征迁、回迁,期待将来宜居宜业的仑苍,那将是一个新的开始。

洪月、林梅卿只是征迁涉及的困难家庭中的两户。据悉,为确保征迁路上不让一个征迁对象掉队,《仑苍镇中心镇区更新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中为特殊困难家庭、居住困难户、已批未建宅基地等困难家庭(经认定的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了特定的住房保障。

“中心镇区更新改造不仅是推动产业发展的抓手,更是一项为民建城的民生工程。”仑苍镇镇长洪贵生告诉记者,除了《方案》中的住房保障,他们也会积极探索相对应的保障措施,积极发动企业、乡贤等社会力量,协调解决群众困难,确保每一个困难群体在镇区更新改造之路上不掉队。

相关政策

根据《仑苍镇中心镇区更新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经认定的特殊困难家庭,即经民政、农业农村相关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特困人员、精准扶贫对象,全部选择产权调换且人均居住面积(含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住房面积和征收范围外的南安市行政区域内其他住房面积,且计入该户保障人口的户籍必须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不足20平方米,1人按45平方米给予安置,2人按60平方米给予安置,3人按90平方米给予安置,4人按110平方米给予安置,最高不超过110平方米户,并免予结算差价。

而针对征收区域内的居住困难户,即私人自建住宅中的居住困难户,全部选择产权调换且人均居住面积(含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住房面积和征收范围外的其他住房面积,且计入该户保障人口的户籍必须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不足35平方米的,可照顾购买至人均35平方米保障居住,照顾购买价格按4000元/平方米进行计算。如放弃保障性照顾购买的放弃部分不予其他补助。

对于已批未建宅基地即已批未建的合法宅基地,土地按持有相关手续补偿,可按批准未建宅基地土地面积给予照顾购买安置型商品房,照顾购买价格为4000元/平方米,每户最高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土改”时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中“房产”栏记载的基地、房屋附属埋地和空地及“土地”栏记载的土地或属土地清查补办手续的空地部分,均不予照顾购买安置型商品房。

THE END

记者:傅雅兰 通讯员:苏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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